“以存定贷”是相对保险和保守的银行监管措施。在市场化初期,将银行存贷比设定为监管指标,对于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具有积极作用。但现在情势变了,银行的角色正从准商业变成纯商业,而且竞争范围正从国内延伸至全球。适应时代发展,促进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提升竞争能力,都要求存贷比监管指标有所松动。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删除了已实施21年之久的75%存贷比监管指标,中国银行业监管制度迎来了重大调整。
1994年,当时中国经济过热,为了引导商业银行合理放贷,央行引入存贷比监管指标。1995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将这一监管指标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客观而言,存贷比75%的法定监管指标,充分发挥了防范金融流动性风险的防火墙作用。无论是亚洲金融危机还是2008年的全球经济危机,中国抵御风险的能力指标主要有两个:一是拥有全球第一的外汇储备,二是高储蓄率。
然而,这一监管指标已经不能适应当下的金融体制改革和宏观经济运行。金融体制改革属于调结构的主要内容,汇率和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启动。而且,现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更加多元化,单一的存贷比监管指标导致商业银行远离了市场竞争,不得不围绕监管者的指挥棒而动,不能完全按照商业化角色,实现完全市场化生存。现在,多种所有制商业银行在中国市场并存,给予银行充分的经营自由并由其承担市场风险,已是改革的当务之急。何况,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已经确立,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也在逐步放开,“以存定贷”的市场基础发生了变化,若仍固守20多年前的存贷比监管指标,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实际上,基于宏观经济运行和金融改革的需要,法定存贷比指标一直处于动态调整中。银监会在2006年、2011年、2012年和2014年共4次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只不过,这种略显保守的调整跟不上形势的变化。在此情势下,取消银行存贷比监管指标可谓水到渠成。
就稳增长而言,货币政策调整的基本原则是适当宽松,自去年11月份以来,央行已5次降息,其中包括两轮双降(降息加降准),主要目的是向实体经济释放流动性。货币政策宽松有一定限度,即使像美、日、欧市场那样实施量化宽松,也未必能达到预期效果。中国政策工具箱里有许多工具,取消商业银行存贷比监管指标,正是货币政策的有效工具之一。从未来趋势观之,取消存贷比监管指标,有利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多元化需求,能够促进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的快速发展。
让商业银行真正适应市场竞争,监管的缰绳就有必要适当放松。防范商业银行运行风险主要靠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和适应能力来实现,而不是靠设定政策性监管考核指标。市场化生存之下,有的银行会活得更好,有的也许会被市场淘汰,但商业银行必须要过这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