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发帖曝光黑幕,再要挟被曝光者“用钱摆平”,短短两个月敲诈钱财10多万元,这就是“维权斗士”周禄宝的生财之路。记者9月12日从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获悉,周禄宝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3万元。(据《新京报》)
必须承认,在当下中国的法律环境中,依法治国、依法行事理念已渐入人心。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已成为百姓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
但与此同时,有些人打着“维权斗士”的名义,披着“维权虎皮”,通过蓄意编造谣言对他人进行网上攻击、抹黑,以达到自己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本次获刑的“维权斗士”周禄宝正在此列。周禄宝是何许人也?在一些网友看来,这是一位以民生维权写手、反腐揭黑斗士著称的网络红人。如今,掀开周禄宝自我编织的“正义面具”之后,其以维权揭黑为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真面目已被世人所知。
分析周禄宝堕落的原因,其实并不复杂。周禄宝曾以网络揭黑面目出现,靠揭黑揭丑赚足了人气。但我们清楚地看到,揭黑并不是周禄宝的最终目的,当他成为“维权斗士”后,就能获得某种特殊的舆论资源。通过这种舆论资源,他能借揭露黑幕、帮助他人维权为名,行敲诈、诈骗之实。尤其是在缺乏法律约束的情况下,周禄宝走向“维权斗士”的反面就是必然之事。
维护正义只能通过正当手段才合法,“毒树”是不可能开出正义之花的。“维权斗士”获刑,给我们的警示是多方面的。第一,所有网民特别是“网络红人”,必须改变在网络上可以随心所欲、任性而为的错误观念。事实上,网络空间也是法治社会,人们在网络上的一言一行都要受到法律约束,既不能乱言,更不能乱为。第二,众多网络事件也提醒网络经营者和监管者,必须建立与网络发展环境相适应的监管制度,不能降低门槛让各种社交平台野蛮生长,使某些人把舆论监督当做牟利工具。第三,国家更应该创造条件,让公民的各项民主权益得到充分落实、保障,只有建设好、利用好网络平台,网民利益才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