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谢仲达)近日,笔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进一步维护汽车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从9月15日开始,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在维修保养中以旧代新、少换多收、未换骗收,虚增或者擅自减少服务项目,且收取未提供服务项目的费用等行为;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店堂告示、宣传彩页、新车发布、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功能、性能以及相关主要数据、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行为;在维修保养、装饰装潢过程中,对使用的汽车零配件以及其他产品的有关信息进行虚假表示等行为;在商业车贷、汽车担保、旧车置换、车损定价等方面给付或者收受商业贿赂等行为;在汽车销售维修保养以及装饰装潢中,使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等行为;汽车销售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行为。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局还将引导汽车市场主体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加强自律,建立健全进销台账、信息公示和消费维权承诺等制度,推动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认真回查被查处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约谈汽车销售服务行业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其他企业,督促其整改到位;注重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作用,运用信息公示和信息共享等手段,强化对汽车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对守信汽车市场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汽车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督促经营者自查自纠,从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