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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重症慢性病报销 有什么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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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提出:网友“焦作居民123”

  问题陈述:两年前,我家人被确诊为乳腺癌并做了手术,后来享受了重症慢性病报销待遇,而且过去两年的报销金额也没有上限。听说从今年开始,每个月只能报销800元,超过800元就不能报销。我想咨询一下,这项政策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行动记者:杜 玲

  行动结果:针对网友“焦作居民123”提出的问题,记者昨日到市人社局了解情况。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焦作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支付范围和一次性耗材、综合康复理疗项目等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焦人社〔2014〕338号)明确了部分病种对中草药实行限额管理。其中规定,恶性肿瘤使用中草药治疗限每月800元,但对西药及中成药治疗按照慢性病目录范围内使用并按比例报销,没有限额,一次处方量不得超出一个月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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