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艳)职称评审事关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为规范职称评审工作,近日,山阳区教育局出台了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规定,保障广大教师信息知情权和申报竞争权,严把资格审查和程序监督关,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保障教师信息知情权。规定要求,在申报和推荐工作中要做到“五公开”。一是公开职称政策。分别在山阳区教育局和辖区各学校网站上公开《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及省、市、区相关职称评审文件。二是公开参评指标。山阳区教育局和辖区各学校要分别在网站或公开栏上公开中小学高、中级职称参评指标。三是公开推荐办法。各学校制定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实施意见》要在全体教师中进行公开。四是公开业绩条件。对所有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在学校进行公开展示。五是公开推荐结果。将推荐结果及个人评审简表在学校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保障教师信息知情权。
保障教师申报竞争权。规定指出,由参评教师根据评审政策和条件,结合自身业绩自愿申报;对在往年评审中非因弄虚作假或违反职称工作规定等原因未评审通过的人员,单位不得限制申报,应允许其参与正常的申报推荐工作,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参评教师。
保障程序公开透明。规定指出,一是确定具备参评资格人选。在学校公开展示所有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后,由学校评审小组依据职称政策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二是确定推荐对象。学校组织全体教师根据参评教师工作业绩和平时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并依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实施意见》,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考评和积分,按积分排名确定推荐对象。三是进行资格复审。由山阳区教育局对学校上报推荐对象的学历、任职资格证书等条件进行复审,坚决保障评审程序公开透明。
分层进行公开承诺。规定要求,参评教师在申报职称时要作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学校校长对全体教师进行公开承诺,保证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参评教师,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山阳区教育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人员公开承诺,保证不干预学校的职称评审工作,班子成员承诺书在局机关醒目位置张贴公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正公平进行。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规定还要求,严禁山阳区教育局机关人员向学校打招呼、托人情,干预和影响学校的职称评审工作;严禁评审组成员和任何工作人员违背实际,擅自为参评教师加分、改分;严禁教育系统所有人员为参评人员伪造、修改相关材料。对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参评教师,取消其参评资格。对违反纪律要求的山阳区教育局及学校管理干部,除立即纠正错误行为外,严格追究责任,属学校及教育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者,原则上先免职,再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