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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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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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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赵向东、李中杰)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消防)生产,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消防)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除安全(消防)生产隐患,严防建筑领域重特大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安排,日前,市住建局专门下发通知,部署我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消防)生产工作。

  《通知》指出,节日期间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时段,各县市住建局、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要以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山东“8·22”爆炸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为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严字当头,细处着眼,实处发力,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通知》要求,各县市住建局、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针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本地区、本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建立台账,狠抓落实。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施工现场彩板房设置、消防设施配备及消防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脚手架的搭设、基坑、卸料平台、阳台、楼梯、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屋面等临边洞口防护情况;施工用电设置情况;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和高处作业吊篮等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施工冲洗设施及覆盖、洒水等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通知》要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覆盖全面、检查细致、标准严格,不放过任何一家企业、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处细节、任何一个隐患点,要坚持“重患必停”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跟踪督促,整改销号。对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检查和暗访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市住建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严、从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通知》强调,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落实节假日值班保卫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和政令畅通。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事故苗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生事故和险情必须立即上报,确保事故和险情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对迟报、漏报、瞒报伤亡事故的,要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住建局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新一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活动,预防各类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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