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王丁丁、王正啭)即日起,我市对部分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人员进行审验。记者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获悉,10月底前,符合条件的工伤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工伤保险待遇长期审验证,在工作日到人社大厦的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审验手续。
据了解,为加强工伤基金管理,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规定,本月,对年满70周岁并在该中心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人员进行年度二次审验。
该中心提醒:此次审验工作将于10月底结束。符合审验条件的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工伤保险待遇长期审验证,于工作日到该中心办理审验手续。另外,高龄且行动不便人员,本人或家属可提前与该中心联系,该中心将提供上门审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