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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合作机制 加强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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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0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健全合作机制 加强税收征管
三季度国地税合作联席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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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张兴龙)9月29日,今年三季度国地税合作联席会议在市国税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跃清,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5年前三季度国地税合作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2015年第四季度国地税合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三季度,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围绕《国地税合作规范(1.0细化版)》推行工作,建立健全合作机制,联合加强税收征管,共同优化纳税服务,努力推进信息共享,合作项目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共建“纳税人学堂”。自3月24日焦作市国地税共建“纳税人学堂”挂牌成立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制定《焦作市税务系统共建“纳税人学堂”实施意见》,明确共建我市税务系统实体“纳税人学堂”的指导思想、办学原则、组织形式和办学方式,三季度重点围绕征管工作规范、纳税服务规范和出口退税业务规范、汇算清缴等内容,联合举办实体“纳税人学堂”。1~9月份,全市国地税系统共举办“纳税人学堂”58期,近万户次的国地税纳税人从中受益。

  共建办税服务厅。按照合作项目安排,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联合指导下,各基层局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分别采取互设窗口合作、共同进驻合作、合并一家等方式,逐步扩大共建范围。一是合并一家合作方式。8月份,山阳区国税局和地税局经过充分沟通,积极筹备,办税服务厅合并一家实行合作办公,通过“一机一线两系统”工作模式,实现了“一人受理,业务通办”。同时,山阳区国税局、地税局各设2个特殊业务窗口,集中解决税控设备发行、出口退税等目前无法综合办税和地税发票发售、发票代开等耗时较长等问题。中站区国税局和地税局合并一家模式已经协商到位,待10月份办税服务厅装修完毕后将有实质性推进。二是共同进驻合作方式。武陟县国地税和新区国地税部门的办税服务大厅分别进驻武陟县行政服务中心和示范区行政服务中心,与工商、质检等部门联合办公,深入开展合作。三是互设窗口合作方式。孟州市、解放区、沁阳市国地税部门分别于6月底、7月份、8月份互设窗口,实现国地税联合办税,主要办理税务登记类和税款征收类等业务。

  积极推进联合办证,推行“三证合一”。在武陟县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市国地税部门继续探索推行“三证合一”, 1~9月份联合办理税务登记145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时办结,事后录机,减少了环节,简化了资料,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9月份先后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省局“三证合一”工作推行视频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三证合一”工作规范和流程,积极做好前期与工商部门对接工作,为“三证合一”全面推行奠定良好工作基础。

  联合开展综合治税。在“市综合治税平台”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三季度市国税局建成“市综合治税平台国税应用系统”,并在全市国税系统布局投入使用;市地税局组织技术业务人员,积极开展对“市综合治税平台地税应用系统”的改造建设,按照“边建设边利用,边利用边提高”原则,依托第三方信息推送、工商登记信息比对、烟草购进销售比对、医保刷卡销售比对、土地和房屋登记及交易信息比对、股权转让信息比对、政府储备地信息比对、违法占地信息比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比对、电力增长异常提醒等,深入开展综合治税。1~9月份,全市国税部门共实现综合治税成效10043万元,全市地税部门共实现综合治税税款30299.43万元,滞纳金6537.53万元。

  实现信息共享。今年年初以来,在坚持国地税交换登记信息和税款核定信息的基础上,扩大信息交换范围到发票信息、评估信息、稽查信息,交换项目都有了大幅增加。1~9月份,全市国地税部门累计交换信息75万条,为双方加强税源监控、开展税收风险管理提供有力帮助。同时,为加强组织收入信息沟通,每月10日前国地税双方通过相互邮寄《税收月度快报》,形成固定的数据交换机制,随时共享税收数据,前三季度已交换8期税收快报数据。

  联合推进“金税三期”。“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提醒纳税人相关办税事宜,对“金税三期”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互通互联,及时商讨、分享解决方案,通过各自系统向上级机关反映、提交共同问题,促进问题加快解决;8月份召开了国地税“金税三期”系统运行工作协调会,就税务登记方面的各项数据来源、业务规范、数据标准进行了沟通。

  联合开展省级重点税源合作检查。今年年初以来,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结合个案实际情况,采取“既固定模式又灵活机动、既联系紧密又充分发挥部门个性”的方法联合开展税务检查,在选案、实施、审理和执行四个环节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机制。8月20日,省国地税稽查局领导来焦调研我市国地税稽查合作工作开展情况,对我市国地税稽查合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8月26日,国地税部门派人参加《中国税务》杂志社在河南的调研采访活动,介绍了我市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经验。

  另外,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在加强注税行业监管、共同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共建维权组织、共同推进“营改增”、共同开展大企业税务审计、联合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联合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探索开展人事合作等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四季度是全年的关键时期,将重点围绕《国地税合作规范(1.0细化版)》推行和落实,抓紧抓实各合作项目的推进。一是要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国地税合作规范(1.0细化版)》推行工作明确了“市局统一领导,科室齐抓共管,办公室牵头协调,征管承办落实,各级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办公室为国地税合作牵头部门,负责日常协调沟通,征管部门负责承办合作相关业务落实、检查和验收工作。各承办科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确定的重点合作项目,主动沟通对接,加强检查指导,强力推进合作项目。二是要严格合作规范。7月1日《国地税合作规范(1.0细化版)》全面实行后,全市国地税部门要严格按照合作规范要求,认真执行。当合作事项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双方或任一方启动后,随后的具体工作程序均需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规定的具体工作程序逐一落实,确保《国地税合作规范(1.0细化版)》平稳、有序推行。同时,要密切关注《国地税合作规范(1.0细化版)》试行情况,应通过电话、微信群以及实地蹲点调研等形式,跟踪和了解《国地税合作规范(1.0细化版)》推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逐级上报的方式进行汇总,积极向省局反馈。三是要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对全市12个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督促督导,定期听取和督查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对进度慢、成效不明显的项目要重点督办;承办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研究合作项目的实质性推进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力促合作项目取得实效。要积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县市区局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做法,力促全市层面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要总结推介合作成效。全市税务系统国地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工作简报、专报等形式及时发现、总结全市国地税合作工作的经验做法、亮点工作,积极向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报送反映全市税务系统合作工作的好做法;选择3~5个重点合作项目进行重点宣传推介,力争在省级层面得到肯定。

  会上,国地税相关科室还就合作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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