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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电商家族又添“新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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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电商家族又添“新丁”
已有65家企业拿到省电商行业“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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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秋 实习生蒋瑛豪)记者昨日从市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获悉,我市又有23家企业获得了“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证书和专属备案编号,有了堂堂正正的电商行业“身份证”。截至目前,我市共有65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电商”,其中应用类电子商务企业48家、服务类电子商务企业10家、平台类电子商务企业7家。

  为促进我省电子商务健康、快速、有序发展,规范网上交易秩序,维护电商企业合法权益,今年年初,我省出台了《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和相关细则,正式启动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根据规定,省商务厅将对获得认定备案的企业发布政策信息、行业动态,实行分类指导、跟踪服务,择优予以重点培育和政策扶持。

  为更好地融入电子商务,拥抱互联网,服务创新创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我市加快推进全市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上报5批65家企业,且全部通过省商务厅认定。

  市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电子商务企业按照平台类、应用类、服务类三种情况进行分类。平台类电子商务企业(简称PT)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关服务的企业,其自身不直接进行网上交易,而是作为第三方为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专业的基本服务和增值服务。应用类电子商务企业(简称YY)指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网络营销、推广等业务的传统企业。服务类电子商务企业(简称FW)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服务内容包括网络营销策划、技术支撑、物流配送以及信息发布、网站设计、摄影拍照、在线支付、数据储存、金融支持、在线客服及售后保障等。

  该负责人提醒,凡在我市登记注册开展网上营销、推广及关联业务等网络商务活动的法人单位,应按自身主要业务类型进行分类申报。

  电子商务企业申请认定须提供以下材料:登录河南省商务厅官方网站(http://www.hncom.gov.cn),下载并填写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申请表(加盖公章);企业简介和电子商务应用概况(不超过2000字);工商注册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办公、经营场所等照片,不少于5张;网上店铺截图、平台网站域名、电子商务应用业绩证明;网站、网页ICP经营许可备案号查询页截图、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等。据了解,电子商务企业认定采取全年申请、即时受理、集中评定方式。企业自愿申请,报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初审,经市商务局复核,最后报省商务厅审核。审核通过后,省商务厅在相关网站公示无异议的,将发布公告认定备案结果并颁发统一印制的“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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