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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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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焦作市实际,2015年10月15日起,我市启动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11月15日前为试行期,试行期间不收费,11月16日开始收费检验。

  目前可以开展环保检验工作的环检机构有焦作市海源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中原路新车管所)、焦作市福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丰收西路造店村东300米路北)和焦作市天宇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丰收路与文昌路交叉口东500米路北)。其他环保检验机构尚未取得环保检验资格,暂时不能开展环保检验工作,有关详情请关注焦作市环保局网站。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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