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或预留建设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分别为100%、10%、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建一座公共充电站。图为上海市徐汇区的一处新能源车充电停车位。 新华社记者 丁 汀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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