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今年7月、8月、9月屡创新高,连续三个月实现递增。其中,9月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6405.7万元,较8月份的22858万元增长了13547.7万元,环比增加59.3%,同比增加395%。这一数据充分显示住房公积金等房产新政对市场的调节促进作用仍在发酵。
据了解,我市9月份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6405.7万元,其中商品房贷款33746.8万元、二手房贷款1459万元、商转公贷款405.3万元、装修贷款779.6万元。有关专业人士指出,今年年初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发放额直线上升,尤其是从4月份的4030万元上升到9月份36405.7万元,平均每月按62%的增长速度直线上升。这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自今年4月以来先后出台26项惠民新政,持续降低住房公积金使用门槛、加大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力度等举措有着直接关系。
今年4月28日,我市第二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多项住房公积金新政,包括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实现异地互认政策,解决因工作调动职工需要贷款购房难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可申请组合贷款;冲还贷办法增至五种,进一步减轻职工还款压力,增加个人可支配资金。
今年6月17日,在我市出台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支持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购房消费,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组合贷、装修贷、家庭成员贷等业务,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激活市场。
今年8月26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迎来了今年第四次利率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1~5年(含5年)期由3%调整为2.75%,5~30年(含30年)期由3.5%调整为3.25%,降息使购房职工享受更大红利。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发文,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以上住房公积金新政的出台和实施,对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