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景清)针对《河南日报》报道温县公安局户籍办理问题,市公安局昨日作出回应。
我市及温县两级公安机关对媒体反映的情况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昨日下午,市公安局、温县公安局治安和户政等部门又进行了专题研判会商。针对国家退休干部郑廷芳提出的工作档案与户籍档案登记年龄相差10岁、需要变更户籍登记的诉求,公安机关经核查相关派出所保存的郑廷芳原始户籍档案记载情况,并依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三部门于2006年10月15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干部的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干部个人不得随意更改。今后凡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均不再办理),所作出的不予变更决定符合文件规定。
同时,市公安局将此情况通报各县市公安局、城区派出所,要求各单位作好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解决问题,落实好便民惠民各项措施。目前,针对郑廷芳的实际困难,公安局治安、户政部门正会同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对其实际年龄进一步协调认定。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