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大力倡导生态文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大气、水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为重点,认真完成蓝天行动各项工作任务,为了焦作的蓝天碧水,用实际行动扛起肩上的责任。
领导高度重视 明确职责任务
抓好住建系统环保工作一直是市住建局决策层的重要议事范围,为此该局党组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年年初,该局党组与下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环保目标列为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事项,形成了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工作人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领导责任体系。
强化宣传引导 增强环保意识
在“6·5”普法日、法制宣传月和世界环境日等节点,住建系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制作《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材料,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普及环保法律法规,使住建系统全体职工知法、懂法、守法,增强了环保意识,营造了全局重视、支持、监督落实环保的浓厚氛围。
落实环保措施 改善人居环境
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市住建局成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小组,制订并下发《焦作市“绿色环保”工地创建工作方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建设系统扬尘治理保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扬尘防治和绿色施工创建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控制扬尘工作具体要求,认真落实建筑、市政等工地防治扬尘措施。所有监管的在建建筑项目部,全部设置标准现场围挡和大门,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区内主要道路进行了混凝土硬化,设置固定洒水点定时洒水,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现场有堆土的项目全部进行了覆盖。
加强供水管网建设,发挥生态环境效益。南水北调配套府城水厂和苏蔺水厂正在做前期工作,府城水厂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和可研报告,苏蔺水厂已完成项目选址。目前,城区完成新敷设供水管网2.6公里,完成投资287万元;改造老城区供水管网21.3公里,完成投资119.7万元。
加强供气管网建设,提高燃气使用率。今年计划改造老城区中低压燃气管网80公里,天然气置换1万户混合气用户,建设中压燃气管网14公里。截至目前,老城区燃气管网改造61.2公里,完成投资1578万元,共改造新华南街沿线、学生路卫校等43个沿线区域,受益用户11990户;新敷设燃气管网7.4公里,完成投资800万元,为完成“气化焦作”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强供热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覆盖率。编制焦作市老城区集中供热建设和整合昊华供热区域项目方案,统筹考虑辖区现有燃煤锅炉关停、昊华宇航热电分公司现有锅炉关停(置换改造)、城市道路建设、穿越河道铁路和封闭施工形成的交通组织压力等因素,征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形成科学、完善、切实可行的方案。先后开工建设太行路、和平街、青年路等23段供热管网工程,完成投资1.16亿元。
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实施康达环保公司污水处理一厂迁建提标、二厂扩建工程,中原路污水管网新河倒虹吸工程,南水北调总干渠焦作城区段北侧配套排水工程,瓮涧河、龙源路污水管网工程,目前污水处理二厂扩建工程基本完工,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其他工程正在建设中。
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构建绿色环保生活空间。一是将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备案作为施工许可办理的必备条件,加强设计环节的把关,同时强化实施过程中的闭合式监督管理,严格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加强节能分部验收,凡节能分部工程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竣工备案。今年,我市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的标准,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标准,组织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确定锦祥花园28栋15.32万平方米为我市今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确保采暖期前完成。二是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印发了《焦作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要求自2014年起,新建保障性住房、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及绿色生态城区的新建项目、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三是加强新型墙材企业和建筑市场应用监管,市区征收墙改专项基金430万元,返退专项基金625万元,共生产非黏土类墙材产量约10.41亿块标砖,节地约1710亩,综合利用固废物约23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