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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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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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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河南日报》10月20日报道 婚姻登记机关取消“单身证明”,我省开始实施。10月19日,记者获悉,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即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需继续出具证明外,全省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单身证明”或者结婚登记证明。

  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婚姻登记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通常所说的“单身证明”。以前,在日常生活中,买房卖房、就业、社保申请、银行贷款、出国等情况下都需要开具相关证明,尤其是“单身证明”开具最多。

  而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需继续出具证明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目前,省民政厅已部署各地执行这一新政,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申请人)办理赴××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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