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谢长虹)记者昨日从市人才交流中心获悉,我市启动第七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即日起,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11月20日前到各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参加评选。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关于评选表彰焦作市高校毕业生创业之星活动的通知规定》,此次评选范围包括:近年来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实现就业,并带动周边就业,在当地有较好社会反响的各类成功创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参评须符合四个条件:在校期间或毕业以来在我市初始创办各类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所创办企业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的具有高等专科院校学历以上的大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造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诚实经营、按章纳税;能自觉创造并运用新方法、新技术、新模式投入到科技型、环保型、节约型、服务型等领域中,自主创业业绩卓著,经营状况良好,有发展潜力、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创业事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创业示范效应,能够为其他大学生树立创业榜样。
此次评选活动的具体评选程序、要求和时间节点,可登录天纵英才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