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近日,市总工会向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属基层工会发出通知,决定对全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和优秀创新工作室进行评选表彰。
这次评选表彰的范围和对象包括:优秀创新成果方面,2013年以来,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凡涉及国家机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成果,政府投资或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攻关取得的成果和医药类成果,不在推荐评选之列;已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成果不参加评选。优秀创新工作室方面,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创建的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室硬件设施完善,制度规范,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巨大。
评选表彰条件包括:优秀创新成果方面,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技术成果奖奖励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技术成果,均可申报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成果;有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改造成果;为促进职业安全卫生、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而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操作方法;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突破。优秀创新工作室方面,按照《焦作市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除具备基本条件完善和创建标准高外,还应具备: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以创新工作室为依托,有一支由各个领域、主要岗位人员组成的创新团队,全体职工广泛积极参与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创新项目多,产生的经济效益巨大;创新工作室凝聚强大正能量,社会影响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