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修斌)今年年初以来,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建设过硬队伍”的目标要求,坚持项目带动、督导推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公务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三支队伍”中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兵”活动,组织全市司法行政队伍不断在为民服务实践中践行宗旨、赢得信任、树立形象,赢得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
加强组织领导。该局领导深入基层反复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召开会议对争创“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兵”项目进行充分讨论,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向全系统印发《争创“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兵”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结合2015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要求,该局坚持每月通报、季度讲评、半年观摩、年终考核、兑现奖惩,推动争创“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兵”项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严格选拔考察。各单位通过基层推荐、民主评议、组织决定等方式,按照“最美司法所长”“最佳调解能手”“优秀律师”“优秀公证员”“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先进监狱人民警察”“先进戒毒人民警察”“模范机关公务员”培树标准,分别对8个系列的培树对象进行了研究确定,明确了培养目标、制定了具体措施,全系统共确定先进典型培树对象58名,为今年年底评选全系统“十佳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兵”奠定了基础。
开展培树宣传。在通过选送培训、挂职锻炼、重点岗位培养、急难险重任务磨炼等方式抓好先进典型培养的同时,该局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对先进典型的事迹进行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坚持每10天在市司法局手机报推出一期“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兵”宣传栏目,每半月在《河南法制报》“践行群众路线、争当工作标兵”专栏刊发1~2个先进典型事迹,每月在《焦作日报》司法行政专刊进行一次工作标兵事迹报道,每月邀请《焦作晚报》记者深入基层一线进行一次专访。截至目前,全系统共通过电视、报纸、网站、手机报等各类媒体培养宣传典型33人,其中“最美司法所长”13人、“最佳调解能手”3人、“优秀公证员”4人、“优秀律师”4人、“先进戒毒人民警察”2人、“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1人、“模范机关公务员”2人、“先进监狱人民警察”4人。
强力引领带动。争创活动开展以来,在各类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涌现出了在本职岗位上坚守奉献19年的该局律师管理科科长阎国贞、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张文远、党委政府信得过的“调解能手”李新娥、以柔弱双肩撑起辖区安定和谐的司法所长王瑛、“情系群众,坚守信念”的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徐艳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营造了浓厚的“崇尚先进、争当标兵、爱岗敬业、服务群众”氛围,极大地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律师先后为企业审查合同650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6件,涉及金额近2亿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966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8059人次;公证和司法鉴定人员共为残疾人、农民工等当事人提供公证和司法鉴定预约服务1000余人次、延时及上门服务800余人次,减免公证、司法鉴定费用17.16万元,受到了社会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