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都市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我市积极筹措十项重点民生工程资金
我市今冬集中供热准备就绪 15日准时供暖
高校毕业生第四批就业见习岗位出炉
车用气瓶检验工作 12月1日起暂停
注意!塔南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信号灯调整了
“双11”我市两家景区有优惠
图片新闻
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 可以在焦作购房吗
焦作日报天天读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改变 营业执照如何变更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车用气瓶检验工作 12月1日起暂停
明年3月1日起重新开检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高小豹)受天气因素影响,我市气瓶检验工作自12月1日起暂时停止,明年3月1日起再开始检验。

  据介绍,按照《气瓶水压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试验用水和环境温度温差低于5℃时,不适合进行气瓶超压试验。根据我市实际气象环境,从检验气瓶的安全出发,河南省锅检院焦作分院决定于12月1日起对辖区内所有在用车用气瓶停止检验。

  该院负责人提醒,各位司机朋友要查看自己的气瓶使用登记证,并确认检验日期,若在2016年3月1日前到期的车用气瓶,请尽快在2015年12月1日前到河南省锅检院焦作分院气瓶检验站进行检测。河南省锅检院焦作分院12月1日之后将对车用气瓶检测线进行全面升级、维护,届时将全面停止检验工作。

  2016年度车用气瓶检验开始时间初步定于3月1日。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