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受天气因素影响,我市气瓶检验工作自12月1日起暂时停止,明年3月1日起再开始检验。
据介绍,按照《气瓶水压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试验用水和环境温度温差低于5℃时,不适合进行气瓶超压试验。根据我市实际气象环境,从检验气瓶的安全出发,河南省锅检院焦作分院决定于12月1日起对辖区内所有在用车用气瓶停止检验。
该院负责人提醒,各位司机朋友要查看自己的气瓶使用登记证,并确认检验日期,若在2016年3月1日前到期的车用气瓶,请尽快在2015年12月1日前到河南省锅检院焦作分院气瓶检验站进行检测。河南省锅检院焦作分院12月1日之后将对车用气瓶检测线进行全面升级、维护,届时将全面停止检验工作。
2016年度车用气瓶检验开始时间初步定于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