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实习生冯琳曼)11月2日,团市委派出6支考核组对往届市级青年文明号和正在创建的市级青年文明号进行检查审核。据悉,根据此次考核结果,我市将对不符合创建要求的往届“青年文明号”进行摘牌。
青年文明号活动是由共青团组织发起,各行业(系统)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青年文明号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一线青年集体。
据了解,市级青年文明号的申报周期为两年,通过审核后,创建活动组委会将对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命名表彰,并授予牌匾。为保证创建过程的规范性,根据管理规定,市级青年文明号定期要向活动组委会重新申报,进行复核。
今年4月份以来,团市委积极组织开展2014年至2015年度全市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全市各行各业青年集体积极响应,有近百家单位提出申报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为加强青年文明号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的先进性、示范性,进一步把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引向深入,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岗位建功,团市委从本月启动市级青年文明号的考核工作。
为突出考核的公正性,团市委抽调部分青年文明号号长、县市区团委书记、机关团干组成6支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组将对通过初审的45个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和15个往届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检查审核。
几天来,各考核组深入创建单位实地查访,听取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负责人对本年度整体创建工作的汇报;查阅创建青年文明号集体台账信息;现场查看是否悬挂公约、标语、规范等青年文明号标识,推行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公布监督电话;是否开展业务学习、技能培训等素质提升活动等重点内容。
检查发现,大部分创建集体能够按照要求创建,实现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内涵,青年文明号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已经超龄;有的在获得称号后,不思进取,创号意识淡漠;有的机构因为调整、撤并已经不存在等。
根据《焦作市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市级青年文明号由于自然条件发生变化,即取消其青年文明号称号,允许其将青年文明号牌匾留作纪念,但不得再在公共场所悬挂。这些条件包括: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比例低于60%,负责人中年龄均超过35周岁,集体成员一次性变动比例高于50%。此外,对集体中发生违法违纪现象、日常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将撤销其青年文明号称号。根据各考核组的考核情况,团市委将组织进行详细点评和考核打分,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切实纠正存在问题,改进不足。最终,对通过本次检查审核的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进行命名表彰,对不符合创建要求的往届青年文明号将摘牌。
对命名表彰青年文明号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就是要让创建活动充满活力深入持久开展。团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市在青年文明号管理中将严格实行考核制度,符合标准的继续挂牌,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否则将予以撤销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