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范磊)今年年初以来,市财政局抓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契机,对全市存量资金进行认真清理盘查。截至10月底,全市共盘活存量资金5.9亿元,全部用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支出。
该局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有关盘活存量资金的文件要求,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把“零钱”化为“整钱”。一是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召开全市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布置会,安排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并实行按月统计上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计表制度。二是把握政策,明确口径。深入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多次与省财政厅沟通,准确把握各项资金填报口径,确保我市财政存量资金统计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三是自查摸底,全面清理。充分掌握各类结转结余资金情况,摸清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结构、结存状态、变动情况及沉淀成因,按照相关规定,全面清理违规资金。四是完善收回程序,规范盘活制度。制定完整、统一、明确的收回资金程序,规定收回资金重新安排使用的步骤、调整、审批程序等,完善收回资金会计处理方法,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中的职责,指导县市区合法、合规完成盘活存量资金工作。
截至10月底,全市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2014年年底明显下降,全市下降56.3%,其中市本级下降56.8%、区县级下降55.8%。盘活的资金将统筹用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亟须资金的领域,优先保障重点支出,重点落实法定支出和重大政策支出,支持“十大建设”,支持工业、科技强市,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优先保障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要,突出解决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