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财税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996.4万元
市财政局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莫沟村贫困户
市财政局学习 《条例》《准则》和五中全会公报
市财政局积极盘活存量资金 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支出
图片新闻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方式实施改革
市国税局 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
举办文明礼仪知识培训
修武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结束
新区地税局全面打响组织收入攻坚战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5年11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996.4万元
普通高中助学金发放到位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本报讯(通讯员刘宇)近日,市财政局拨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996.4万元,资助贫困高中学生。其中,中央补助597.7万元、省级补助119.8万元、市级补助77.2万元、县级补助201.7万元。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并按比例分担。资助标准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各普通高中要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学校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要切实加强国家助学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