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日报》11月11日报道 11月10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转学制度,对于违规转学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学资格。
《通知》要求,学生应当依据报考志愿和中招录取结果,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因户口迁移、父母(监护人)工作变动以及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可申请转学。入学未满一学期的(转出省外的除外)、进入毕业年级的、国际班转入普通班的、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省辖市市区或同一县(市)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一律不得转学。
《通知》规定,普通高中学校对转学的政策、程序、结果要进行公开;对拟转学学生相关信息通过学校网站等载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通知》强调,严禁以转学为幌子、变相违反中招规定乱挖生源,严禁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提前入校就读,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