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指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科技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培育发展新动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拓展发展新空间,构建发展新体制,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系、分配制度、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经济换挡调速的客观需要,是结构优化的必然选择。“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创新步伐持续加快。从大力发展信息创新教育,到建设学习型社会;从高技术产业增长强劲,到“双创”蓬勃兴起;从“互联网+”如火如荼,到电商风起云涌;从掌握核心技术的高铁、核电,到中国“智”造装备走向世界,创新已经显现出无比强大的生产力和生命力,正在以一种巨大的推动力改变着中国经济的现在和未来。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创新策略抓住了创新驱动这个“牛鼻子”,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和更长时间内推进全民创新,不仅能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更能创造新岗位、催生新职业、诞生新业态,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让更多的人富起来,让生活更便利和更美好,实现创新型的民生福利。
面对经济增速减慢,更需要通过创新来实现经济平稳增长的目标。随着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要素的规模驱动力逐步减弱,传统产业的高投入、高消耗、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意、创新驱动。通过结构性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大中小企业比翼齐飞的发展格局,让创新的新引擎和新动力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第一,培养创新能力。我们所生活的时空已不再是知识经济时代,信息已演变为日用品,在其不断发展、更新的过程中,只需借助任何连接到互联网的机器终端,就可以免费获得任何所需信息。因此,比身边的人多具备某方面的知识已经不再构成竞争优势,常规的白领和蓝领工作今后更多地由机器人替代。在创新经济社会里,个人唯一的核心竞争力、人类唯一的真正意义上的附加价值,体现为有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要培养创新的能力。
第二,创新要宽容失败。从某种意义上说,宽容失败就是鼓励创新。创新创业人才作为智力工作者,在创新型劳动中,失败并非没有意义和价值,失败虽然让希望破灭,但是却留下成功的痕迹和火种。正是失败为最终的成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教训,才能让创新成功基础更坚实、步子更稳、成果更辉煌。让失败者重拾信心、不要半途而废,不仅是创新必须付出的代价,而且也是创新续写辉煌的必由之路。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成功,失败是成功之母,失败并不是结果,更多的时候只是一个过程。正如美国“硅谷精神”所揭示的:失败是我们最重要的产品,宽容失败比创造成功更为重要。宽容失败,既可以避免“成王败寇”的逻辑,避免创业创新人才去制造“硕果盈枝”的虚假繁荣,又有利于更好地总结教训,真正让失败成本转化为创新的成功资本。
第三,创新需要学习。构建开放自由的学习型社会,当学习成为一个社会的标志、爱好和习惯时,基于知识而勃发出的创新力就是可持续的。一个善于学习的社会,才会拥有巨大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前提是打造学习型社会,只有全体公民树立了“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意识,创新才有持之以恒的热情和强大的生命力,最终实现“创有所学”的目的。
第四,科技创新是关键。科技创新是现代化和文明进步的永续发动机,科技创新能力成为国家实力最关键的体现。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一个国家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就能在世界产业分工链条中处于高端位置,就能创造激活国家经济的新产业,就能拥有重要的自主知识产权而引领社会发展。为了在竞争中赢得主动,依靠科技创新提升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建立国家创新体系,走创新型国家发展之路,成为世界许多国家政府的共同选择。
总之,创新一是在“创”,要有“创”的勇气和气魄,更要有“创”的胆识和智慧。“创”不是单纯地“急赶”和盲目上项目,不是赶时髦和应景搞形式,更不是应付上级搞政绩,有胆有识有智才是“创”的价值和境界。二是在“新”,“新”不是表面上的肤浅上的“新”,而是深度和本质上的内涵之“新”、意识之“新”、内容之“新”、形式之“新”,只要能够体现新职业、新岗位、新空间、新业态、新供给、新产业、新趋势和新体制等全新经济,创新就落到了实处,就能够产生新变化,进而产生事半功倍的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