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笠)犯故意伤害罪处于缓刑考验期的毛某,因网上赌博欠下大量外债,遂绑架小学生作为人质索要赎金,又犯了绑架罪。近日,市中级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毛某有期徒刑11年,与原判有期徒刑6个月合并后,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1年3个月。
被告人毛某因网络赌博欠了大量外债,为归还外债,他预谋绑架小学生勒索钱财。2014年4月21日11时许,在市站前路一小花园,毛某以问路、带路为名,将放学后路过此处的被害人董某(9岁)骗走,并在谈话中套问出董某的家庭成员、姓名、职业、电话等信息。毛某随后将董某哄骗至某旅社予以控制,并于次日向董某父亲成功勒索赎金12万元。后毛某在继续索要赎金过程中,因得知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本案,遂将董某抛弃在焦武路某村北口后逃走。4月22日22时许,董某被发现解救。4月23日,公安机关在毛某住处将其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毛某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小学生,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