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组关于“纪委巡查组卫生间设意见箱”的照片引起网友关注。标注为“市纪委第三巡查组意见箱”的铁质盒子被设置在卫生间内的水池旁,上面标注的举报电话为5620900。山东省菏泽市纪委第三巡查组工作人员称:“纪委意见箱的设置要避开单位监控摄像头或太过明显的地方,以保护举报人的隐私。”
此举虽然不雅,却并非哗众取宠。菏泽市纪委将光明正大的事放在“见不得人的地方”做,似乎有损于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但此举确实煞费苦心,纪检人员既站在了举报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又为自己听取群众心声疏通了渠道,不失为互联网思维在纪检工作中的巧妙运用。
尤其对于举报人而言,卫生间是私密性很强的公共场所,将意见箱设置在这里,对于举报人来说无疑能起到极大的保护作用,打消他们暴露身份的顾虑。
众所周知,当前的社会监督环境并不十分理想,而举报人多处于弱势地位,一旦消息不胫而走,受到被举报人报复、“穿小鞋”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将意见箱设置在“庙堂”之上,恐怕没有哪个人会傻傻地在众目睽睽摄像头的监控下为纪委提供线索。如此一来,意见箱就成了摆设,举报人望而生畏,监督渠道必定受阻,纪检部门疏远了群众感情,辜负了百姓信任。举报人要么“隐忍不发”,要么改成“信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打乱了纪委、信访等相关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节奏,最终使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蒙受到损失。
欣闻菏泽市纪委在“见不得人的地方”做光明正大的事。其实,除卫生间外,搜集群众意见还有很多“见不得人的地方”可以利用。电话、私访、电子信箱、微信、微博,只要纪检监察部门动真格、出实招,搭建更多安全、有效的沟通平台,就能赢得群众的信任、打消举报人的顾虑,提高纪委的工作效率。
所以,将意见箱设在卫生间,不仅为百姓疏通了一个诉求渠道,更大的意义在于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排除干扰,放下杂念,壮士断腕,让违法违纪者无所逃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