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岳风平)11月10日,在古汉山矿的早调会上,干部工作纪律督查组指名道姓对3名基层区队干部和1名机关领导在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这是该矿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以后出现的新气象。
之前,该矿干部工作纪律督查组通报问题时对机关科室和领导干部常以“个别单位”“某位同志”等字眼模糊带过,而对基层干部员工则指名道姓点得清清楚楚。上下有别的通报批评,让一些基层区队的干部员工颇有意见,同样的问题,为什么对机关科室和领导干部批评含糊其词、不痛不痒,而对基层区队和干部员工批评指名道姓?
该矿党委分析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究其原因是干部工作纪律督查组不敢较真碰硬,怕得罪机关兄弟部门和上级领导。随后,该矿党委明确规定:通报批评单位或个人时,不论是机关科室还是基层区队,不论是领导还是员工,都要点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具体事,并在办公网上公布处理结果,让通报批评情况随时接受干部员工监督。
该矿干部工作纪律督查组有令即改,通报批评机关科室和领导干部不再遮遮掩掩,“个别单位”变成了具体单位,“某位同志”变成了具体人,基层区队干部员工纷纷叫好:通报批评上下一视同仁,让人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