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财税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全市国税系统开展首届税务系统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再扩大
马村区国税局抓好“四个强化”
新区地税局 加强注销税务登记管理
今年第六次小汽车吉祥号牌 拍卖会举行
解放区财政局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监管
我市拨付493万元 助推义务教育事业发展
2015年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 申报工作全面展开
市财政局 培训县市区财政预算管理人员
图片新闻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再扩大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本报讯(通讯员崔慧敏)近日,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转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及时贯彻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

  《通知》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