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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沁阳市国税局 实施特邀监察员跟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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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马道洲)沁阳市国税局从11月10日起实施特邀监察员跟班制度,开展特邀监察员稽查业务跟班作业活动,将税务稽查工作社会监督的重点从偏重于对稽查结果的事后监督转移到稽查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实行特邀监察员监督工作前移,切实把社会监督做到稽查业务中去,实现“阳光稽查”。

  当日,该市6名分别来自党政部门和企业的特邀监察员代表,认真听取了该局负责人对国税稽查工作流程和稽查执法程序的介绍,实地观摩了稽查选案、实施、审理和执行四个工作环节的具体业务操作,并随稽查人员一道深入企业观察和了解稽查一线工作开展情况。据悉,该局将不断推进稽查业务规范化制度化,摸索出一套更加科学透明的稽查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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