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实习生冯琳曼 通讯员范磊)11月16日,记者从市2016年度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有多项变化,主要包括项目库建设、中期财政规划、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快专项资金分配等内容。
“当前我市的预算管理控制方法还不够科学,没有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执行预算约束力软化,市直部门在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存在前期手续不完备、项目进展不畅、支付进度迟缓等问题。”会议分析了当前我市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为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市着力推进预算制度改革。11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旨在立足当前,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初步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着眼长远,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根据预算管理改革部署,我市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呈现七个方面的变化。
变化一:建立项目库
从2016年起,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要分别设立财政项目库、部门项目库和单位项目库,对没有进入项目库的建设性财政项目一般不得安排预算。
我市规定,设置项目要有明确的实施周期、绩效目标和轻重缓急排序。项目设置要符合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全面反映项目的实施单位、历年预算安排、结转结余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实施项目全周期滚动管理,逐步完善项目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
据了解,项目库是指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要求,对需要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进行收集归类、论证评审和储备。
变化二: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从2016年起,市直建设性项目要编制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对当年不能完成全部支出的项目,在以后年度预算中进行规划。各部门要提前确定规划期内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制订建设性支出三年总体规划及分年度滚动实施计划,作为编制财政中期规划的基础和前提。
变化三:当年预算只安排当年能够实际支出的资金
当年预算只安排当年能支出的项目资金,结余资金收回财政滚动安排使用。对于前期手续不齐的项目,当年预算不再安排建设资金,只安排前期工作经费,待具备开工条件和需要拨付资金时,列入财政中期规划予以保障,杜绝“项目有预算,资金支不出去”的现象。
变化四:结转结余资金年底收回
自2015年起,市财政不再办理部门结转结余,每年12月20日仍未使用完毕的资金,由财政全部收回,统筹安排使用。项目未执行完确实需要继续使用的,按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重新申报,经审核批准的列入下一年度预算。
变化五:专项资金必须在5月底前分配下达
市直教育、科技、农业、环保、林业、新农办等所有设立有专项资金的预算单位,要在每年5月底前正式分配下达。整合部门之间重复交叉、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统筹归并部门内部切块管理、琐碎零散、“撒胡椒面”的项目。
变化六:规范公用经费核定办法
对部门专款用途进行甄别,将项目支出中用于机构运转的经费剥离出来,经财政审核后作为特殊定额公用经费纳入公用经费编制范畴,同时“三公经费”预算单独编报。
变化七:建立政府督导通报制度和综合评价机制
我市将建立政府督导通报制度和预算执行综合评价机制,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每月将预算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进度以书面形式通报,项目进展缓慢、预算执行进度偏低的后10家单位要书面说明原因。市政府督查室将把对市直各预算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情况综合评价的结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对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评价结果得分后10位的单位,市政府进行通报,财政部门可相应调减次年项目预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