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 实习生蒋瑛豪)为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市安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焦作市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豫安委明电〔2015〕9号文件深入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继续深入做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部署此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医药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
整治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五双管理”等特殊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企业的许可证持有、具体数量、凭证购买、流向登记等台账建立情况;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据市安监局局长黄晓平介绍,此次整治共分三个阶段,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是全面清查阶段,各县市区安监局要采取“过筛子、梳篦子”的方式,排查辖区内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企业的许可证持有、具体数量、凭证购买、流向登记等台账的建立和“五双管理”情况;烟花爆竹销售、购买台账建立情况。12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是集中治理阶段,各级安监部门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限期解决;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必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限,停产停业整改;对违法非法企业,要依法予以罚款、暂扣(吊销)证照、关闭取缔等。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是建章立制阶段,各级安监部门要在开展整治、清理整顿和集中治理后,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