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中地税朱公〔2015〕1101号
焦作市保鑫工贸有限公司:
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焦中地税朱通[2015]1101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为送达。
焦作市中站区地方税务局朱村中心税务所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