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宰建平)今年年初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财政部、财政厅清费减负有关规定,及时按照要求减免相关费用,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行为。
该局严格对照相关收费目录,结合发改部门批复的收费依据,在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中及时更新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由执收部门和单位按符合条件的收费项目开具非税收入缴款书,规范执收部门和单位的收费行为。同时,执收部门和单位按照要求取消、暂停征收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每年将为企业和个人减负300多万元。截至10月底,市本级取消征地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5项、暂停征收采矿登记费等涉企收费7项、对小微企业免征房屋登记费等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2项。执收部门和单位还及时向社会公布取消、暂停和免征的收费项目信息,便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