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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共空间没有“不关我事”
□雪里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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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人民网报道,近日,昆明两名女子在地铁车厢内吃东西,一位大叔上前提醒,反而遭对方辱骂。在短短4分钟的视频里,两名女子共说出10句“关你屁事”。这种场景,不少人都似曾相识,但多半是不管闲事,忍一忍就过去了。殊不知,其他人的忍让在无意中助长了少数人的蛮横与无礼。

  谈及公德,梁启超曾指出:“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遗憾的是,这种情况至今依然存在。从飞机上抢座位到喷泉池洗脚丫,从车窗乱抛垃圾到景区放生毒蛇,诸种陋习令人瞠目结舌。面对善意的提醒或舆论的指责,少数人非但没有悔改之心,反而增加暴怒之气,干脆把眼一瞪,就放出脏话来,“少管闲事”“关你屁事”……在这种人的意识中,公共场所就是“三不管”的地方,只要不犯法,就能随意任性,还认为“这是我的自由”。如果这种“自由”过火,无德行为势必嚣张,这些人不以此为耻反为自己辩解,真是可恨、可笑又可悲!

  公共生活是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家参与公共生活,必须遵守公共行为规范,约束个人行为。西方有一句谚语,“你挥舞拳头的自由止于我的鼻尖”就是这个道理。每个公民进入公共场所,都要受到一定约束,比如不乱扔垃圾、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等,因为这些行为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他人。公共道德不是强加于人的外部规范,而是公共生活的内在要求。只有每个公民都从自身做起,才能换来公共空间的和谐与有序。可以说,遵守公共行为规范,是新时代公民都应具备的重要素质。

  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大变革时期,许多传统道德逐渐失去了原有的约束力,而新时代的道德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导致部分人对公德缺乏敬畏之心,甚至随意践踏公共道德。有的人在家人面前或熟人圈子是谦谦君子,但在陌生人面前就随意任性,甚至成为公共空间的“洪水猛兽”。这部分人经常打着“个人自由”的旗号,模糊了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边界。这种错误认识必然导致行为失范。

  梁启超说:“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二者皆人生所不可缺之具也。”培养公共道德,必须涵养公共意识。在这方面,公众至少要增强两种意识:一是公共场所不是个人空间,不能任性而为,不能妨碍他人,这是“小我”的行为底线;二是公共场所与我有关,作为公共生活的参与者,每个人都承担着维护公共秩序的义务,这是“大我”的道德责任。

  笔者认为,每个公民既要“独善其身”,自觉遵守公共道德;又要“相善其群”,积极维护公共道德。面对少数人的言行失范,每个人都有责任站出来,指出来,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袖手旁观。如果绝大多数人都是公共道德的捍卫者,那么,少数人必然能够收敛恶行、公德觉醒。这是必要的“软约束”,也是公众增强公德意识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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