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都市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图片新闻
我市发布 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
我市今日有雾 明后两天多云
确保今冬每一名困难群众都得到及时救助
河南确保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办结
焦作日报天天读
我市设置40处冬储菜临时销售网点
购买1992年建的商品房 能否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广大师生要减少户外活动 作好健康防护
图片新闻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发布 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预计11月29日下午至12月1日,全市可能出现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的重度污染过程,主要污染物为PM2.5。根据《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焦政〔2015〕6号)规定,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市教育局负责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市卫生局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空调温度调低2℃~4℃,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停止开放景观灯;排污单位控制产污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鼓励化工、钢铁、冶金、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11月29日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