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来,温县地税局充分发挥地税部门职能优势,与县残联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克服困难,强化征收。目前,该局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32万元,圆满完成了残保金代征工作。
该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了纳税人的缴费意识,并加强与县社保、残联等部门协商联系,合理确定应纳残保金数额。同时,该局加强部门联动、责任到人,对缴费情况进行及时监控、跟踪管理,通过短信、电话提醒等方式进行催报催缴,确保缴费工作按时完成。 (孟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