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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
为了天蓝蓝水清清

作者:本报记者 杜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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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环境保护是社会各界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注的焦点。今年9月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时建言,要建立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持续治理、均衡发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淘汰落后、达标排放,政府尽责、群众参与,政府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努力实现治理常态化、环保科学化、发展绿色化、监督社会化、投入多元化。

  据了解,今年年初正式施行的《环境保护法》直面当前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明确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为还焦作市民良好的生态环境,针对我市城区空气污染、水污染等问题,市政府以《环境保护法》修订实施为契机,大力开展“2015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建筑拆迁施工扬尘污染等十大专项治理;在保证水环境质量方面,我市实施了海河流域、蟒沁河流域水污染排查治理,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市环保部门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3起,罚款1097万元。

  当前,我市环保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与百姓的期望还有差距,依法治理环境污染的任务依然艰巨,焦辉路沿线道路扬尘抛撒问题、南水北调城区段总干渠沿线堆放的约210万立方米弃土弃渣的绿化和清运问题,老城区部分路段出现水、电、暖等公共服务管网频繁施工、重复开挖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环保工作长效机制,由集中突击转变为持续治理、均衡加力,实现治理常态化。”执法检查组成员认为,今年8月20日至9月3日,我市对环境污染特别是大气污染的突击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顺利实现了“阅兵蓝”。下一步,我市要将这种突击治理的工作决心和力度坚持下去,让“阅兵蓝”常驻,进而实现“常态蓝”。

  执法检查组成员建议,环保工作要由重点治标转化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实现环保科学化。“环境污染整治在不同阶段有不同重点,整治初期可以侧重治标、兼顾治本,深入开展时要同时用力、标本兼治,最终落实到重在治本的工作目标。整治生态环境污染过程只是治标,保护生态环境才是治本。今年,我市要在污染整治和保护环境两手抓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实现环保科学化。”执法检查组成员说。

  “环保工作要由临时关停企业转化为淘汰落后、达标排放、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绿色化。针对因保障‘阅兵蓝’而关停的企业,我们应区别对待,对进入上级部门淘汰落后产能目录的,要借助这次突击治理的契机,由临时关停转变为彻底关停、彻底拆除、彻底消失,绝不允许其恢复生产;对部分污染严重的企业,应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待其达到排放验收标准后才可以恢复生产。”执法检查组成员指出,下一步,我们要实施生态环保倒逼机制,积极推进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摒弃拼资源、拼消耗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并向创新驱动的轨道上转换,从而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模式,实现经济发展绿色化。

  此外,执法检查组成员表示,环保工作由政府努力转化为政府尽责、群众参与,实现监督社会化。《环境保护法》规定,公民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都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对此,我们要采取有奖举报、重奖举报等举措,鼓励群众积极监督违法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监督,打造政府和相关部门尽责、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社会化工作格局。

  “环保工作由政府主导转化为政府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实现投入多元化。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继续拓宽环保产业资金渠道,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经营领域,加快解决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项目资金等难题。”执法检查组成员一致表示,我们要把工作纲领严格落实到环保执法工作中,使焦作天蓝蓝水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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