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拥军在位于西虢镇产业集聚区常付路95号创业园使用的标准化厂房10号楼,面积为3100.92平方米,证号为孟国用(2012)字第008号,根据孟州市人民法院(2014)孟执字第224号执行裁定,同意孟州市至信建筑有限公司徐中全、钱新建、梁开建、霍海燕申请注销孟国用(2012)字第00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孟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