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记者在我市太行路与解放路之间的山阳路路段看到,一个广告牌前后的两棵龙柏树的树枝都有被修剪的痕迹,明显比旁边的树矮了不少。由于这种行道树四季常青,比较高大,枝繁叶茂,树枝被修剪后不易被人察觉。记者数了数,竟然有65棵行道树惨遭毒手,目测现在普遍不到6米高,原本最低的也有七八米高,高的有十几米。对此,您怎么看?
【观点1+1】
@胜平王大头:保护树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希望人人都能增强保护树木的意识,希望有更加严格的法律来惩治乱砍树木的行为,希望市民朋友都能行动起来,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怕羞的影子:为突出广告牌的位置而不惜修剪树枝,不知是谁给的权力?出现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必须负起责任,查清真相,给民众一个合理的解释。不然,这种歪风一旦被助长,将会有更多的树木惨遭毒手。
@不知潇湘在何处:为了广告牌更突出而随意修剪树木,这是对环境的破坏,是自私的表现,应受到道德的谴责。说到底,商家修剪树木无非是为了一己私利,但修剪的树枝落地的同时,其节操也碎了一地。
@风开季节:树木要长大,绝非朝夕之功。而要毁掉树木,则只需片刻之力。广告竖立在被修剪的树木之上,不见高大,反显渺小,因为它缺少公益性,招来诸多非议,何必呢?
@14级钟兴茂:为突出广告牌而修剪树枝是对环境的破坏,是缺乏环保意识的表现。环境保护既要着眼于珍惜资源、节能减排,也要从生产、生活的点点滴滴入手,久久为功,才能达到改善环境的目的。
@看新闻长知识:为了一己私利不惜破坏城市的绿化美化,这种商家挺自私缺德的,做人如果连点公德都不讲,不是很可悲吗?
@唉妮儿:城市里的树木生长不容易,如此多的大树被修剪很可惜。城市管理部门应做好规划,有树木的地方就不要预留广告位,不允许设置广告牌,以免留下隐患。
@奥格了:修剪树木是为了让树木更好地生长,这事如果是园林工人所为无可厚非,如果是商家肆意毁坏树木,就需要向园林部门举报,及时查处。栽绿护绿,人人有责。
@奥特曼小豆:市区的树木应该由园林部门定期修剪,防止因为雷雨大风天气导致树木倒塌伤害到路人。路边广告牌的管理由城管部门负责,为了保障广告牌不被遮挡而对树木进行适度修剪也无可厚非,但是相关的审批手续必须正规完善。如果是私人擅自修剪树木,必须追究责任。
@z531312762:修剪树木的可能是做广告的商家,因为树木的枝叶影响了广告的效果。因此,城市管理部门在规划时,既要考虑城市美化的需要,也要兼顾商家宣传的需要。一味指责商家没有社会公德有失偏颇。
【下期话题】
青岛女子唆使儿子暴打同学
近日,一则“青岛母亲唆使儿子殴打同学致骨折”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一女士带着孩子共同殴打另一个孩子,被打孩子双手抱头,躺倒在地。12月3日,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证实,寇某因涉嫌殴打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子女在学校与同学发生摩擦,家长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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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郭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