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李女士
问题陈述:我是一名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上班7年一直没有定级,我的工资为见习期工资。我想问一下,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照管理岗位工资定级吗?
行动记者:杜 玲
行动结果:记者昨日从市职改办了解到,对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岗位等级确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公开招聘首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岗位等级,大学专科(含中专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含获得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及学制为6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和只获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试用期满后,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在相应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且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分别按十三级、十二级、十一级、十级岗位等级确定,到管理岗位工作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任命备案的人员,可分别按十级、九级、八级、七级职员岗位等级确定;岗位任职时间从聘用认定之日起计算。
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在职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中专毕业生学历后,其岗位等级低于上述规定的相应学历岗位等级的,在相应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可按相应学历的岗位等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