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保障市民身体健康,连日来,市城管局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以块为主”的原则,深入开展禁止露天有烟烧烤、交通运输扬尘整治、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抑尘作业、垃圾焚烧监管等重点工作,切实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为实现天蓝、水清、地绿、空气清新的目标作贡献。
据介绍,12月上、中旬我国华北部分地区发生重污染天气,按照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方案要求,依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的通知》,市城管局出台一系列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在Ⅱ级应急减排措施方面,该局要求全天候控制城区道路扬尘,在对城市建成区日常道路保洁常态化的基础上,根据市蓝天办发布的预警及提示信息,启动Ⅱ级应急预警响应,由环卫科通知各区环卫处增加道路清扫、洒水、喷雾降尘作业次数,每日至少4次,做到路面24小时保湿,避免扬尘产生,并严禁环卫部门在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过程中焚烧树叶垃圾。在预警响应方面,该局根据市蓝天办发布的预警及提示信息,依次启动Ⅱ级、I级预警响应,进一步增加每日道路清扫、洒水、喷雾降尘作业次数。
在禁止露天有烟烧烤方面,该局各部门继续加大露天有烟烧烤整治力度,要求各城区城管局按照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加强巡查,将责任落实到人,发现露天有烟烧烤现象及时督促整改。该局市容秩序监管中心按照原来制定的12人分包路段制度,派人深入现场督导检查,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防止露天有烟烧烤现象反弹。
在交通扬尘整治方面,该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开展交通扬尘专项治理,加强对粉状物体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要求城市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密闭运输,按照指定线路和时限行驶,严禁道路遗撒;加强施工源头管理,查处乱倒垃圾行为,对违章运输车辆依法处罚;按照“强化管理、从严执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的原则,建立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加强对各类工地的现场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从严审查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承运条件,从严查处各类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违章行为,坚决遏制各种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道路和市容环境的现象,保持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该局负责人表示,禁止露天有烟烧烤、整治交通运输扬尘、强化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抑尘作业、禁止焚烧垃圾等是加强城市管理、彻底改变城市道路脏乱差面貌、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各级城管部门要采取设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坚决把严管重罚措施落到实处,形成高压态势,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城市环境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