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岳娟)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保障的有关规定,加快构建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体系,调动农村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博爱县财政局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5年农村在职两委干部工作补贴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1月起,按照“在职农村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1200元/月、村主任960元/月、其他两委干部720元/月”的全市统一标准,对全县农村在职两委干部工作补贴进行调整。目前,该县补贴调整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