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丽)为解决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总量偏少、专业人员匮乏和监管方法落后的突出矛盾,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效能,通过对非煤矿山固有风险、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进行综合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分级,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差异化和动态化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促进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更好落实,我市目前对非煤矿山实施分级管理。
分级管理将矿山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高、高风险、最高风险。以专家评估结论为依据,对全市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所有非煤矿山(生产系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分级,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已经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满1个月以上的非煤矿山不予进行风险分级,但复工复产后1个月内需完成风险分级。在“春季复工复产、夏秋防洪防汛、冬季防中毒窒息”三个重点时段,实施动态监管。
对非煤矿山实施分级管理,是我市安全监管方式的创新。分级管理能够集中力量找准安全隐患所在,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