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齐云霞)什么是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我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落实情况如何?昨日,记者从在我市召开的全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研讨会上获悉,我市已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全覆盖。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施行以来,不仅让真正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及在押人员及时得到了便捷的法律援助,而且推动全社会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靠法的良好氛围。”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在法院、看守所设立值班室,并指派律师值班,免费为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经济困难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提供诉讼指导等法律服务,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和基本人权保障的一项重要司法救济制度。
据了解,2006年9月,联合国计划发展署、国家商务部和司法部在我市修武县开展旨在推动司法人权保障、服务改善民生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项目试点,这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在我市诞生。此后,在修武县试点的基础上,我市于2008年8月在各县市区共计11个法院和7个看守所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搭建政法单位协作配合的法律援助保障平台,并从全市律师行业中严格筛选值班律师。现如今,我市18个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值班室有200余名律师参与值班,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全覆盖,特别实现了“法治宣传全覆盖、对在押人员权利告知全覆盖、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民事诉前律师指导调解全覆盖”。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创新,我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运行机制、联动协调机制、服务保障机制日趋完善,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广大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了精准、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赢得了困难群众、办案律师、办案机关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据了解,自在7个看守所推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以来,值班律师累计提供相关咨询1.5万人次,转交法律援助申请3500件。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值班律师共接待咨询群众5000余人次,代拟法律文书700份,引导法律援助申请500余件,参加诉前调解2850件,参与疑难复杂案件调处65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