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成都“水映兰庭”小区的蔡先生遇到的“奇葩车位”让他付出了不小的代价:2011年买的车位,停车1年,剐蹭23次。看着仅2米宽的停车位,蔡先生无奈之下,将车位以每月300元的价格租了出去,自己则在外面“打游击”。
(据《成都商报》)
花9万元买车位,带来的却是1年剐蹭23次的代价,这样的“奇葩车位”也够坑人的了。蔡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在网络上,各种关于“奇葩车位”的神吐槽比比皆是。比如,“停车后打不开车门、车主下车爬天窗”;再比如,成都市郫县一位业主花了6.99万元买的车位,却窄到“只能停下摩托车”等。
其实,车位的设计,并非没有行业标准。国家住建部1998年发布的《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就对各车型建筑设计最小停车带、停车位、通车道宽度,以及汽车库内汽车与汽车、墙、柱、护栏之间的最小净距离,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比如,微型车的停车位宽度为2.2米,小型车的宽度为2.4米,停车后与其他汽车之间的横向净距离应为0.6米等。倘若按照这样的标准设计停车位,业主停车应该是件轻松的事情。遗憾的是,该规范只是参考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即使今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也只有“机动车库基地出入口应设置减速安全设施”及“机动车库的人员出入口与车辆出入口应分开设置……”是强制执行条文,对于车位的尺寸,仍未进行强制规定。
同时,规划部门在审批和监管中,往往只根据开发商提供的总建筑面积,要求其建设不少于一定比例的停车位,而具体车位的大小则由开发商及建筑设计单位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为了挤出更多停车位出售,使不少小区地下停车位普遍存在“缩水”现象,开发商却能从中获取更多利益。
近年来,越来越多业主因为停车位太窄与开发商发生矛盾纠纷。去年11月,福建厦门市民林小姐花13.5万元购买的车库,却停不下一台普通小轿车,于是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最终,法院解除了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及利息。不过,在“一位难求”的背景下,更多业主不得不为停车位“缩水”而忍气吞声。
当前,随着私家车不断增多,“奇葩车位”问题还会更突出。现在,小区普遍存在停车位太少的问题,而停车位的大小和多少又是一对矛盾体。对此,我们不能因为车位紧张,就默许各种“奇葩车位”“坑爹车位”存在。停车位的规划设计不能只顾数量而忽视业主利益。鉴于此,有关部门需要对停车位的规格、大小出台强制性标准,不给开发商投机取巧的机会,避免业主的停车位成为中看不中用的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