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并按照政府职能部门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综治和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指导的原则,规范了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增强了第三方调解的公信力。在此基础上,该区还鼓励建立公民个人调解室,支持倡导群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化解矛盾首先要发现矛盾。山阳区为此建立了信息采集上报奖励制度,对及时收集上报信息的人给予一定奖励,并针对收集上报的矛盾和问题组织专人分析研判,制订解决方案。该区还完善联合接访机制、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改进网上网下联动的信访诉求和办理方式,大力推行“阳光信访”,疏通了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
“转,就要真转作风;沉,就要真沉下去;情,就要真动感情;干,就要真干实事!”刘俊峰掷地有声的话语充分表达了从源头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上下联动:搭建调处平台
面对百姓,真诚微笑使我们能走入百姓心中,坦诚面对使我们能拉近与百姓的距离,耐心冷静使我们能迅速找到问题的关键,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能让当事人平息愤怒、看到希望,在山阳区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人员心中,都有这样的工作信念。
真正搞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必须要有积极态度、真挚感情。山阳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今年年初以来,全区投入资金10万元建设了区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投入资金20万元建设了9个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投入资金60万元建设了52个社区(村)级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室。
区级平台设置了三个功能区,即接访服务区、法律政策咨询区、人民调解接待区,同时建立了三个矛盾调解室,明确了每天值班律师和4名专职调解员,安排司法局基层科、法律援助中心各一名工作人员在此协调工作,及时疏通矛盾化解渠道。街道平台由信访、综治、维稳、司法等部门力量组成,开展一站式服务。社区(村)级平台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牵头,治保民调主任、专职调解员、驻村社区民警、网格管理员、“五老人员”等力量组成。
走进山阳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大厅,记者看到了醒目的山阳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调解人才专家库公示栏,公示栏里有来自不同行业的50名专家的照片、联系方式、职业等内容。记者了解到,山阳区按照交通事故、劳动仲裁、婚姻家庭、土地、环保、教育等6个专业,组成了行业性专门调解委员会。
山阳区司法局局长孟庆平告诉记者:“因为矛盾纠纷涉及方方面面,我们就组织各行各业的专家参与调解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不同问题,邀请专家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效果很好。”
今年10月16日上午,群英新村居民樊某来到街道调解委员会,就街坊韩某撞倒其母亲致其骨裂的交通事故纠纷要求调处。在司法岗位上工作多年的艺新司法所所长靳敏和调解员秦玉梅及时展开调查。由于走访细致,掌握材料充分,又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这件看似复杂的事故很快被二人调解成功,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靳敏感慨地说:“调解不单纯是一项工作,也是一个普法、学法、用法的过程,这也正是我们所要追求的最佳效果。”
情系百姓:确保调处实效
60岁的许景乐是焦东街道的一名调解员。退休前,他在市某运输企业工作,由于平时学些法律知识,又擅长调解,退休后被街道聘请当上了一名人民调解员。这一干就是5年。
“我现在比上班还累,经常骑车东奔西走,有时还顶风冒雨赶到群众家里调解。有一次,我骑电动车跑了40多分钟去李河村调解,回来浑身疼得难受。但有时想想自己是一名党员,退休后能给百姓做点事,感觉很充实!”许景乐的肺腑之言代表了许多调解员的心声。
在山阳区每个街道、社区(村)调解室的墙壁上,都张贴着十二个大字“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这些由不同行业人员和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等人组成的专职调解员,坚守着这“十二字”的责任,一年四季风里来雨里去,或骑车或步行,或搭便车或乘公交,不管白天黑夜,不分节假日,不知疲倦地深入群众中间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与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群众遇有小到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到宅基地纠纷,首先想到的就是请他们评理调解。一对对闹得不可开交、脸红脖子粗的邻里街坊,在他们和风细雨的调解下,握手言和;一个个棘手的疑难问题,在区、街道、社区(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冰消雪融。
据统计,今年7月份以来,该区区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21起,调处化解14起;街道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337起,调处化解330起;社区(村)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515起,调处化解509起,提供法律咨询158次,开展法律援助21起。
“群众有矛盾纠纷不可怕,只要我们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勇气,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和恒心,有善于钻研、探索创新调处化解矛盾规律的精神,有为群众着想、给群众办事的热情,一个个矛盾和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我们的调处工作就会不断前行。”刘俊峰的一番话道出了搞好调处工作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