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都市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公布
今年我市2762名女性 提前三年享受计生奖扶政策
青天河景区 推出双节旅游大酬宾活动
上周猪肉价格止跌上涨
健康贴士
图片新闻
怎么申请“旺农贷”
夫妻户口不在焦作 能否在焦作办理生育证
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
焦作日报天天读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受污染物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2月22日起,我市可能出现AQI日均值大于300的严重污染天气过程,首要污染物为PM2.5。根据《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市政府批准,12月22日11时,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III级(黄色)升级为II级(橙色)。相关响应措施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市教育局负责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市卫生局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公众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减少用电量,空调温度调低2~4摄氏度;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继续贯彻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15〕153号)有关要求,在扬尘污染、燃煤污染、工业污染及机动车污染四个方面,全面落实Ⅱ级应急减排措施。

  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