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污染物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2月22日起,我市可能出现AQI日均值大于300的严重污染天气过程,首要污染物为PM2.5。根据《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市政府批准,12月22日11时,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III级(黄色)升级为II级(橙色)。相关响应措施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市教育局负责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市卫生局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公众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减少用电量,空调温度调低2~4摄氏度;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继续贯彻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15〕153号)有关要求,在扬尘污染、燃煤污染、工业污染及机动车污染四个方面,全面落实Ⅱ级应急减排措施。
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