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承建的博爱县2015年农村公路路面工程及桥梁项目第四标段工程已交工验收,请各相关参建单位注意,如有工程款(含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机械设备款等)未结算的,请于本通知登报之日起45日内与我公司项目负责人联系。
联系人:刘先生18639122223 牛先生1332373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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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盛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