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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理“流量劫持”要加把火

作者:□张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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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头条、美团大众点评网、360、腾讯、微博、小米科技等六家公司近日联合呼吁有关运营商严格打击“流量劫持”。“流量劫持”行为不但严重损害互联网企业和使用者利益,还涉嫌违法违规,不能让其猖狂下去,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所谓“流量劫持”,就是利用各种违规或者非法手段,强制用户访问某些网站,导致互联网使用者流量损失的现象。换句话说,就是网民原本要访问一家网站,但有人通过插件植入等方式,让网民实际上打开的是其他网站。这种行为,不必付出相应的费用,即可借助别人的平台获得用户和交易机会,涉嫌不正当竞争,是一种隐性偷窃,并极大地干扰用户的正常使用和体验。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近年来,互联网行业频频发生的“流量劫持”、客户端干扰、商业抄袭、软件拦截等行为,严重影响网民对互联网的正常使用和自由选择,也损害了相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不利于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和健康发展。

  互联网创新一日千里,互联网产品更新迭代速度非常快,投入的人力资源成本也很高,依法加强对互联网产品及其体验的保护,就是为互联网行业创新保驾护航。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流量劫持”行为的打击力度,震慑“流量劫持”行为;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约束力,提高依法打击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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