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都市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国家旅游局要求做好双节期间安全服务
11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并答复
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 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
洗衣液类产品合格率不到六成
在外地就业 能否将人事档案放在我市
图片新闻
焦作日报天天读
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告
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开展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2014年8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建立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原企业年检制度),明确企业年度报告的报送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2015年度企业年报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登录网址:http://gsxt.haaic.gov.cn,依法向社会公示企业信息,并对企业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
关闭